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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标题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[只看楼主固顶 热帖  

我胆小如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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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[离线]
  发帖时间:2005/7/5 23:24:56 · 楼主  · nanwuyi0413 于 2014/6/29 13:55:55 最后回复本帖 查看 收藏 | 返回 

][推荐]杀人游戏玩法介绍

游戏规则介绍:
1。游戏角色:<1>法官:游戏的维护者,一般由斑竹决定。法官在游戏中有最高的权利,可以中止游戏的进行,剔出违反游戏规则,等等。(神一般的人物)法官的要求是铁一样的管理手段以及确保游戏的公平性(RP问题 )。

<2>杀手:杀手的目的是隐藏自己,并设法杀死其他游戏参与者。杀手特有的权利是在黑夜里可以任意秒杀一个对象(除法官外),前提是,所有杀手必须经过自发的讨论后统一口径指认被选择对象,如在规定时间内出现杀手意见分歧的现象,该夜作为平安夜处理。(即无人死亡)

<3>警察:警察的任务是引导平民找出杀手。警察的特有权力是可以在黑夜中得知任意一个游戏者的身份,与杀手一样,所有警察必须统一选择对象,然后通知法官,法官收到请求后会告诉警察被选择者的真正身份。

<4>平民:平民的任务是帮助警察找出杀手,唯一的权力就是在白天的投票以及分析权利。(别小看平民,这是阻止杀手阴谋得逞的一个重大绊脚石)

2。游戏人数比例:参与者9人的情况下,2个杀手,2个警察,5个平民;参与者12人的情况下,3个杀手,3个警察,6个平民。
3。胜负判定方式:
<1>杀手将所有平民杀光,杀手方胜
<2>杀手将所有警察杀光,杀手方胜
<3>所有杀手被抓出来处死,警察和平民方胜
*注:以下是一个提早判定胜负的方式,杀手人数和剩余人数数量相等的情况下,虽然最终结果还没出来,但仍可判定为杀手方胜利。

4。惩罚和奖励:
<1>杀手方胜出的场合,每个杀手奖励5丹,警察每人扣2丹,平民每人扣1丹
<2>杀手方失败的场合,每个杀手扣4丹,警察每人奖励4丹,平民每人奖励2丹
(其实不用顾虑这个游戏如果输了的话会被扣丹,你想想,一场游戏最快也要经历3个黑夜和白天,这3个回合里你就发表发表意见也能赚回来这些桃了。)
<3>对于违反或破坏游戏进程者,法官可以适当对其进行惩罚,惩罚内容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
5。所有游戏参与者如遇到死亡的时候,其真实身份将被公布于众。并且发表遗言之后,其不能参与该游戏的剩余投票环节,以及不得在游戏贴内发表评论。(这不是没有原因的)但考虑到死者的心情,会另开一贴作为墓地,以供死者版聊专用 如死者在游戏贴内发言,将被视作另一方自动胜出轮,请死者自重!

6。投票规则:每个人只能投一票,在截至投票前,投票结果都可以修改,一旦投票截至就无法进行修改。投票结束后,法官会统计并公布得票者名单,并且注明投票者的id。然后将得票数最高的一人处死。(如出现两人票数相同的情况,该轮投票无效——即无人被处决。 )

7。参与者可以自行公布自己的身份,可是其他人信不信就不知道了~杀手也可以说自己是警察,所以用什么办法说服别人相信自己,也是一个得胜的关键。



[该帖子被编辑过1次,我胆小如鼠于2005-07-05 23:26:50最后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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饿死胆小的 撑死胆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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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胆小如鼠

1
 [离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
 □ 内容:

游戏流程:
1。游戏报名:斑竹会发出报名贴来通告所有会员游戏举办时间和游戏基本参数(游戏基本参数:设定每回合游戏的进行时间。比如,黑夜为5分钟,白天为10分钟。)并且接受会员报名,人数符合最低要求时,游戏开始。
2。在报名结束后,参与者应该立即+法官(游戏执行者)的QQ,以便法官能够控制和维护游戏的进行。
3。身份确认:法官将随机给出参赛者在游戏中的身份,并告诉其游戏已经开始。(个别给出,用QQ或者论坛短消息方式给出身份,并保证其保密性。)注:杀手和警察的角色可以知道自己的同伴的真实身份。(比如法官通知你是杀手的时候,还会把你其余两个同伴的论坛id和qq给你。)
4。黑夜:在身份确认这个环节结束之后,游戏就正式开始,进入游戏的第一天了。每一天分为2个阶段——黑夜和白天。首先是黑夜,黑夜是杀手和警察行动的时候,平民在这个环节里只能等待白天的来临。杀手必须统一选择一个参赛者为残杀对象,而警察也必须统一选择一个对象验证其身份。选择完之后用QQ或者论坛短消息的形势通知法官。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选择,将被视为无效。杀手没选择杀害对象将作为该回合无人死亡论,俗称——平安夜;警察没选择验证对象将作为该回合自动弃权轮(放弃验证其他参与者身份)。当双方请求递交到法官手中后,法官将会给双方人员回复,接着进入下一个环节。
5。白天:白天的时候,所有参与游戏者都能进行活动。一般黑夜是不会发贴出通告的,只有到了白天,法官会向大家发出通告。由此开始,白天分为4个环节:
<1>法官发出通告昨夜XX人被杀了。然后请求该死者发表最后的遗言。
<2>死者重新开贴留下最后的遗言,可以发表自己怀疑的对象,并且说明理由。
<3>讨论:死者发表完遗言之后,剩余参与者可以在遗言贴内发表自己的感想,可以指认其他游戏者。
<4>投票:法官将发出投票贴给参与者投票,并且计算得票数。最后公布得票结果,并将最后的票数最高的人处死,被处死的人会有一定的时间发表遗言,以供其余人参考。
6。返回步骤4继续进行游戏流程直到游戏最终结果出来。
7。游戏结束,法官总结游戏过程,并相应的发奖和惩罚。
8。中途违反或退出游戏者将作为自动弃权论,并在游戏结束后对其进行惩罚。惩罚所得将归于因该游戏者弃权而导致游戏不利的那方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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饿死胆小的 撑死胆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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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帖时间:2005/7/5 23:25:22 · 2楼  返回 | |  



水云间

15
 [在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最好找几个胆大的实践一下先!
王志文的《天黑请闭眼》里的几个玩的好象就是这个游戏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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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因你而精彩!http://yunshuiqingxin.tianya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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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1:32:16 · 3楼  返回 | |  



小马

15
 [在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玩过,路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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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在這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,你以前是什麼樣的人,是上帝送給你的禮物;你以後是什麼樣的人,卻是你送給上帝的禮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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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1:43:52 · 4楼  返回 | |  



带刺玫瑰

15
 [离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玩过,露营的时候不是经常玩吗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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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2:12:29 · 5楼  返回 | |  



瑞丽

10
 [离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落伍了不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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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若得云如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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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3:32:30 · 6楼  返回 | |  



琴子期

32
 [离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胆小如鼠,还在办杀人培训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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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3:36:37 · 7楼  返回 | |  



雨哥

95
 [在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有这么详细的文字说明,
一看一学一问一杀就回了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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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3:51:17 · 8楼  返回 | |  



豆苗

5
 [离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杀杀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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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4:12:20 · 9楼  返回 | |  



蓝色生命

25
 [离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呵呵,以前在FB结束时玩过挺多次的,还不错!只是现在好像落伍了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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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5:04:56 · 10楼  返回 | |  



挪威的森林

29
 [在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教给新驴的嘛,你们这些老驴来凑什么热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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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濡以沫于江湖
喜欢你的那一刻,我决定
╂┎─   ─┰─ Ω.. ︵ 
╂┠┒   ┎╂┒  (愛)` .
┃┠┚ 絕 ┠╂┨ ﹏. ∞ ︶ 1оo.℅
┚┖────╂┸╂────其它人─--
不要做你生命中的插曲;. 只想做你今生完美的结局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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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5:53:36 · 11楼  返回 | |  



梨涡浅浅

24
 [在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报告,太多字了,没耐心看,没学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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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
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6:04:39 · 12楼  返回 | |  



寒尘

8
 [离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跟楼上的一样!
不过可以建议看看<天黑请闭眼>
——
心愿:自己与家人身体健康,有个彼此相知相惜的伴,有三五个知根知底的好友,在有生的日子能有所为,天天快乐!!
——
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6:18:36 · 13楼  返回 | |  



凌波仙子

23
 [离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露营的时候经常玩,真想再玩啊!印象最深的时候是在溪源宫露营时,冰郎被连杀4次还不知道凶手是谁!
——
数百年,数千年的相同静思凝望,流动的云带走了许许多多
曾经停驻的目光,云散风清,连同他那千万年停滞的岁月,一并化为虚无!

——
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6:58:40 · 14楼  返回 | |  



凡茗无香

30
 [离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写得太复杂了,
——
莫听穿林打叶声,何妨吟啸且徐行。竹杖芒鞋轻胜马,谁怕?一蓑烟雨任平生!
——
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7:27:12 · 15楼  返回 | |  



希雅

64
 [在线]
 □ 主题: Re:新驴来学怎么杀人!!(胆小勿进)
 □ 内容:

复杂也就是详细,呵呵,不错不错。杀人游戏大家都来学学!
——


以有没有终老白首的结果来论断爱情的成就,就太不懂能量守恒了,爱过之后,
生命的厚度与韧度、宽度与深度,一定、一定会有些不同――如果是用真心相爱过。

——
  发帖时间:2005/7/6 18:11:01 · 16楼  返回 | |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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